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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傳聞證據作為證據之撤回:
被告及辯護人於本院否認證人甲女104年5月25日警詢筆錄及原審另案104年度訴字第128號C藥事法案件中對話圖形資料檔之證據能力(本院更(一)卷第59頁、第75頁背面),經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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